“四城同创”
争创全国文明城市
创建国家卫生城市
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
创建国家园林城市
武汉市的城市精神是:勇立潮头、敢为人先、崇尚文明、兼收并蓄。
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20宇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 :
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。
武汉市市民“十不”行为规范
(一)不随地吐痰
(二)不乱扔乱倒废弃物
(三)不乱贴乱画
(四)不乱停乱放车辆
(五)不乱穿马路
(六)不乱搭乱盖
(七)不损坏公共设施
(八)不损害花草树木
(九)不在公共场所吸烟
(十)不说脏话粗话
武汉市市民文明公约
1、 热爱武汉、振兴中华
2、 尊重科学、提高文化
3、 爱护公物、遵纪守法
4、 礼貌待人、文明说话
5、 敬老爱幼、邻里和睦
6、 讲究卫生、植树栽花
7、 移风易俗、婚丧简办
8、 计划生育、勤俭持家